索引號 | 01525502-2-/2021-1115003 | 發布機構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開目錄 | 政策解讀 | 發布日期 | 2021-11-15 |
文號 | 保政辦發〔2021〕29號 | 主題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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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穩妥推進我市教育領域市級與市以下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快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標準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和保障機制,促進市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更好履職盡責,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效率。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保山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了讓公眾更好地了解《方案》情況,現解讀如下:
一、《方案》出臺的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提出了“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要求。黨的十九大報告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強調要“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明確提出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目標要求和主要任務。合理劃分政府間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需要。
2018年1月,制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號);2019年1月,制發了《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以下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19〕6號);2020年2月,制發了《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20〕7號),在明確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省與各地共同財政事權后,進一步從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其他教育3個方面,對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全部予以明確。
市財政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積極推進改革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了《方案》。在中央與地方、省與各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總體框架下,對教育領域市級與市以下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予以明確和規范。
二、《方案》出臺的意義
《方案》根據教育領域的受益范圍和均等化程度等因素,明確了市與各縣(市、區)財政事權劃分,規范市與各縣(市、區)支出責任分擔方式,對建立健全本市教育領域支出保障標準,優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提出了方向性要求,從而逐步建立起權責清晰、財力協調、標準統一、區域均衡的教育領域制度體系和保障機制。
(一)2020年8月,制發了《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保山市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市以下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保政辦發〔2020〕28號),對我市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事權與支出責任進行了劃分,教育領域作為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一個重要內容,對事權和支出責任的進一步細化將標志著我市事權與支出責任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對進一步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落實市以下各級財政教育投入責任有重要指導意義,將對我市持續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提升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水平、加快教育領域現代化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方案》中明確的改革事項都涉及基本民生,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率先明確教育領域市級與市以下共同財政事權,規范相關保障標準和分擔比例,有利于增強政策的穩定性,更好地兜牢民生底線,體現了各級人民政府切實兜牢教育優先發展的理念。
(三)通過設立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提高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加強預算管理,對教育類項目予以優先保障,有利于提高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
(四)有利于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推動解決市級與市以下共同財政事權不夠清晰明確、支出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促進財政事權劃分的制度化、法治化、規范化。
三、總體框架
《方案》分為4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主要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第二部分“主要內容”。從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其他教育3個方面細化全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根據教育事權屬性分別明確為中央財政事權、省級財政事權和各地共同財政事權,并對共同事權明確了支出責任和分類分級負擔比例。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推進改革的4項主要保障措施。
第四部分“實施時間”。明確《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四、主要內容
(一)確定教育領域各級財政事權。從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其他教育3個方面,對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全部予以明確,根據事權屬性分別明確為中央財政事權、省級財政事權、各地財政事權或共同事權。按照中央改革精神,對現行劃分較為科學合理且行之有效的事項,予以確認;對現行劃分不盡合理且改革條件成熟的事項,進行改革調整;對改革條件尚不具備的事項,暫時延續現行劃分格局,并根據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進展情況及時作相應調整。按照上述改革方案調整后,各級事權和共同事權劃分如下:
屬于中央財政事權的主要包括:學生營養膳食補助、“三區”人才計劃教師選派專項工作補助、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本??茋要剬W金、本??茋覄钪惊剬W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大學生服兵役補助、退役士兵教育補助、國家助學貸款補助、學前教育發展專項、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支持高校改革發展、新疆西藏地區教育特殊補助專項、特殊教育專項。
屬于省級財政事權的主要包括:重點改善貧困地區薄弱學?;巨k學條件經費、中等職業教育省政府獎學金、本??剖≌剬W金、本??剖≌畡钪惊剬W金、研究生省政府獎學金、普通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優秀貧困學子學費獎勵金、迪慶州和怒江州中等職業教育農村學生全覆蓋生活補助、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
屬于中央、省、市和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的主要包括: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義務教育家庭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校舍安全保障、免費教科書資金、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補助、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教師培訓經費、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學前教育幼兒資助、普通高中免學雜費補助、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生活費補助、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補助、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公費師范生補助資金、本??茋抑鷮W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生均撥款制度。
(二)明確保障標準。對中央制定國家基礎標準的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義務教育家庭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校舍安全保障等32個具體項目,市級原則上執行國家基本標準。
(三)統一市和縣(市、區)分擔比例。對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義務教育家庭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學前教育幼兒資助等9個共同事權項目,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20〕7號)、《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山市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市以下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保政辦發〔2020〕28號)要求,省級明確市級承擔的部分,騰沖市由其全額承擔,其他縣(區)由市級與縣(區)按20%、80%比例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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