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525502-2-/2021-1231003 | 發布機構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開目錄 | 政策解讀 | 發布日期 | 2021-12-31 |
文號 | 保政辦發〔2021〕43號 | 主題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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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保山市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便于更好地理解《實施方案》相關內容,切實抓好落實,現就《實施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中發〔2019〕43號),2020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為抓好中央、省文件的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地,促進我市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工作,全面部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有關任務,推進我市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事業,結合保山市級,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起草了《實施方案》,通過征求市直有關單位建議,制定該《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到2025年,形成多樣化、多層次、功能齊全、覆蓋面廣的中醫醫療預防保健服務體系、人才培養體系、繼承創新體系、中醫藥資源保護以及文化傳承傳播體系,促進中醫藥健康產業發展,全面推動保山中醫藥工作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在貫徹國家和省實施意見的基礎上,結合保山實際,主要由六個方面共23條組成。一是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加強中醫藥服務機構建設,筑牢基層中醫藥服務網底,強化中醫藥信息化服務支撐體系建設。二是發揮中醫藥在維護和促進人民健康中的獨特作用。強化中醫藥在疾病預防中的作用,發揮中醫藥在疾病治療中的作用,發展中醫藥特色康復服務,推進中西醫協同協作,提升中醫藥應急處置能力。三是促進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道地藥材科學規范種植生產,促進中藥質量提升,加強中藥材質量控制與監管,加快本地品牌培育,大力發展中藥配方顆粒,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建立完善中藥材流通體系。四是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加大人才引進培養力度,優化人才培養模式,健全人才評價激勵機制。五是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推進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中醫藥科研和創新,提升全民中醫藥文化素養。六是完善中醫藥發展機制。完善中醫藥價格、醫保政策和投入保障機制。
為推進落實《實施方案》,將其主要工作任務分解,由市直有關部門牽頭和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共同推進實施。
四、涉及范圍
《實施意見》涉及中醫醫療服務機構建設、中醫藥特色康復服務、中醫藥健康服務業、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中藥材種植和質量控制監管、中醫藥文化傳承、科研創新等內容。
五、執行標準
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中發〔2019〕43號)、《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云發〔2020〕18號)確定的標準執行。
六、惠民利民舉措
一是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增強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快公立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中醫診所、門診部和特色??漆t院,實施基層中醫藥提質增效工程,為廣大市民提供優質、高效的中醫藥服務。
二是加強中藥材質量控制與監管,嚴格農藥、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等使用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達到人民群眾“放心用中藥”的目的。
三是完善中醫藥價格和醫保政策,構建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于一體的中醫藥服務體系,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作用,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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